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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前世的我,也曾这样追在他身后。那时的周怀恩还是裴绍元的副将。年轻、英俊,也野心勃勃。他能带三百骑兵夜袭敌营。也能负伤后面不改色地拔出肩头断箭。我第一次见他,便看见他浑身浴血,一人拖着敌将首级走回军营。狠辣、胆魄与野心,都足以令人追随动容。我因这一眼,喜欢了他很多年。裴绍元在庆功宴上为他赐婚。赐的是我。我欢喜得不敢抬头。周怀恩却沉默了很久。直到沈云昭笑着问:「怀恩不愿意娶秀儿吗?」他才俯身谢恩。洞房夜,他掀开盖头后的第一句话是:「王妃今日可曾问起我?」我攥紧衣角,仍老实回答:「小姐夸将军英勇。」他终于笑了。我也跟着笑。那时我以为,只要待他足够好。总有一日,他会看见我。婚后,周怀恩借着接送我频繁出入王府。我替他送过许多军务信件。每封信末尾,他都要添上一句:「王妃近来可好?」我从不敢问他为何如此关心。他偶尔也带东西回来。一包海棠酥,一支银簪。他说是军中剩下的。我却以为,这是他第一次记得我的喜好。那包海棠酥,我舍不得立刻吃。只悄悄藏在妆匣中,想等他回来一同尝。当晚,沈云昭派人召他入府。周怀恩没有问来人所为何事。甚至没有等我拆开纸包,便起身离开。我等到夜深,也没有等到他回来。那包海棠酥在妆匣里受了潮。第二日吃进嘴里,甜味已经淡了。我仍骗自己。至少他曾经记得,我喜欢海棠。我便因为这些残余的好,等了很多年。成婚后的那几年。他骑马时不喜欢衣袖过宽,稍宽半寸,便容易勾住刀柄。我便在他每次出征前重新收紧。他身上有二十余处旧伤,每逢阴雨,右肩便疼得无法抬起。我就在每年入秋前晒好药材,煎出的药太苦,便在碗底压一小块糖。他的护心甲曾被下人洗坏过,从那以后,他的战袍与甲衣都由我整理。冬日井水刺骨,我的手泡得红肿开裂。周怀恩看见,只淡淡说:「这些事交给下人。」是啊,你只当我改不了做丫鬟时候的毛病。其实我也曾求过他教我识字。那时他每次从军营寄信回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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